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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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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65人,代表股份728,564,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0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04,876,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1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2人,代表股份23,687,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2人,代表股份23,687,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2人,代表股份23,687,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59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23%;反对13,837,5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3%;弃权13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16,4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187%;反对13,837,5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62%;弃权13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1%。

本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1《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479,4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40%;反对12,933,6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2%;弃权151,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02,8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607%;反对12,933,6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003%;弃权151,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485,4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48%;反对12,929,7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47%;弃权149,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08,8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860%;反对12,929,7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838%;弃权149,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456,6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09%;反对12,933,1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2%;弃权17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80,0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645%;反对12,933,1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982%;弃权17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关于制定《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554,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4%;反对835,9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弃权173,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78,2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379%;反对835,9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90%;弃权173,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380,0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4%;反对1,010,9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弃权173,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3,4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99%;反对1,010,9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78%;弃权173,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3%。

本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超、王文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补董事情况

2025年10月15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谭耀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谭耀宇先生简历附后。

本次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聘任总经理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谭耀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谭耀宇先生简历

谭耀宇,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财务部副科长、科长,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总会计师,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色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有色集团财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总经理、财务资金部总经理。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谭耀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谭耀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谭耀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谭耀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谭耀宇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11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谭耀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补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2.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谭耀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补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3.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0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1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增补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3.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11月04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 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编:100029

联系人:张莎

电子邮箱:zhangsha@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052

传真:010-84427052

4.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11月0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口 否口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天牛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itubsoft.com/30465.html

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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